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第七届“广州文艺奖”的决定
(2010年8月16日)
自2008年市委、市政府颁发第六届“广州文艺奖”以来,我市各级党委、政府和宣传文化部门在省委、省政府和市委、市政府的带领下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继续解放思想,坚持改革开放,弘扬主旋律,提倡多样化,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、建国60周年、第九届中国艺术节,大力实施文艺精品战略,精心组织文艺创作生产。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“为人民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服务”的方向和“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”的方针,坚持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,努力创作出一大批在全省、全国乃至国际上产生广泛影响的优秀作品,为大力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,展示我市文化体制改革的丰硕成果,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步伐,提升广州城市文化软实力,激励全市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国家中心城市和全省“首善之区”建设,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,作出了重要贡献。
为表彰先进,树立榜样,进一步调动我市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活跃文艺创作,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,更好地发挥文艺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、凝聚全体市民强大精神力量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,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,为促进我市新一轮改革开放和加快国家中心城市、全省“首善之区”、世界文化名城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,市委、市政府决定,授予电影《喜羊羊与灰太狼之牛气冲天》等10个作品为“广州市宣传文化精品奖”;授予芭蕾舞剧《风雪夜归人》等12个作品为“广州文艺奖”一等奖;授予粤剧《三家巷》等26个作品为“广州文艺奖”二等奖;授予雕塑《九天九夜》等46个作品为“广州文艺奖”三等奖;授予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6个单位为“广州文艺奖”组织奖。
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、再接再厉、再创佳绩。希望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,在新一轮的文化发展进程中,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,切实加快文化强省规划纲要的实施步伐,牢牢把握先进文化发展方向,率先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,坚持以人为本,坚持改革创新,努力创作出更多无愧于时代、无愧于人民的精品佳作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,为推动广州科学发展,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和全省“首善之区”、世界文化名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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